按说,做餐饮,是决不能允许员工蓄甲,披头散发,穿拖鞋的。
在我要求严格禁止以上行为的时候,许多人提出太多抗拒的理由,最不可忽视的理由是,剪掉指甲指尖很痛的,每天要干那么多工作,指头痛的话,怎么完成工作啊?我真的不喜欢盘发髻啊等等,面对这样的理由,我感到很为难,不知道怎么办才好。
难道她们不喜欢美吗?她们大多是16岁至20多岁的少女,大姑娘,怎会不爱美?
她们下了班都要精心打扮,一个个洗得干干净净,穿得漂漂亮亮,才邀约同伴,出门游玩,她们真的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吗?不是,明显不是。
但她们的的确确不注重上班时候的自身形象。
在她们度过的每一天中,工作时间占绝大部分。为什么最爱美的年纪,最爱美的人,却完全不看重自己一天当中绝大部分时间内的外在形象?
她们是社会上最低收入的人群,他们的工作是最没有发展前景的工作,她们是最没有发展的希望与愿望的个人,他们仅仅是洗碗端盘子,为顾客的一日三餐作侍应,在她们的一天当中,3小时的休闲游乐,吃穿打扮,需要至少10小时的工作做经济支撑。他们的工作,甚至不被认为是一种“工作”。
他们从未意识到,工作中接触的人与事,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举一动,对于她们来说,完全具有成长的切实意义,她们从未想过,工作能够与快乐,学习,进步,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挂钩,压根没有这样的观念。
她们甚至未把工作视为生活的一部分,仅仅把工作看作吃穿打扮的经济来源。
所以他们得过且过,从十五六岁,混到结婚的年龄,从哪里来,还回哪里去,青春流逝,却几乎一无所获,甚至一部分人,混了好些年,回家的时候竟然身无分文。
所以她们从未打算注重自己在工作时候的形象。
她们自称为小工,这是我最讨厌的称谓。我禁止她们这样自称。
如果现实是这样的话,对于这样一群人,我如何才能激励她们,使她们对工作保持热情,并且是长久的热情?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,我最起码应该,最起码能为她们提供什么,或发现什么,使她们能从工作中找到乐趣,找到进起的真实动力?令她们能够在离开这里的时候,对曾经在这里度过的时光,有自豪的感觉,有可供后来的人想念并学习的成就感?换句换说,我能为他们做什么?她们会在意这些吗?
最具体的,我如何才能令她们注重自己在工作时候的形象?